打击各类犯罪应更严厉些
俗话说,乱世用重刑。当代的中国,各类犯罪层出不穷,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。我们应该相信谁?我们还能吃什么?走在路上安全吗?人们都在问这些问题。
我以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软弱的,它不足以遏制各类犯罪,我们应大声呼吁:封杀一切罪犯,应格杀勿论。
贪污受贿一定数量者,杀;拐卖妇女儿童者,杀;绑架人质者,杀;贩毒卖毒者,杀;破坏交通、电力设备者,杀;买官卖官者,杀;造假制假危及人民生命者,杀;捕杀珍惜动物者,杀;倒卖和盗窃文物者,杀;坑人害人者,杀;抢银行者,杀;不孝敬父母者,杀……对危害社会的一切害人虫统统杀掉,正如毛泽东在一首词中说的:“要消灭一切害人虫,全无敌”。我就不信国风、民风正不过来。
例如贪污受贿者,为什么难以杜绝,关键是我们的法律空子太多,犯罪人用牺牲一人,幸福全家的办法,撄去了大量国家资金;有的移居国外,有的使家族成为巨富。中国人都在问:到底贪污多少才枪毙呢?试想,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,毙他个几千万贪官又有何妨?难道天能塌下来吗?
当然,以上都是老百姓的气话,但充分说明,对当前如此多的犯罪,老百姓都憎恶透了,希望我们国家在治乱方面力度再大一些,让老百姓生活在祥和、平顺、和谐的环境中,这也许是全国人民的希望吧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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