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宝麟先生说,在书法圈内,唯他“不太健忘而已”。我不赞同。据我所知,整个书坛,唯曹为健忘之极。首先,他健忘了他是谁,有多少墨水;其次,他忘了刘炳森先生比他人品好,比他的字好,比他的社会口碑好。
对几位当代书法大师的字体风格,社会是有传言:“舒同的圈,沈鹏的弯,启功的杆,刘炳森的砖。”这种传言,正说明这几位书法大家的作品被世人所公认。这些比喻,不是贬而是褒,是群众对书法大师真正意义上的赞同和认可。刘炳森先生的书法得以“砖”的赞誉,说明刘体隶书的敦厚肃穆,结构严谨,相比某些书家的“鬼画符”,况如天上地下之别。
宝麟先生其人,本人早有耳闻,一生好钻营,但成效不大,一生想出名,但世人知之不多。就其书法而言,公正的说还是处在初临状态。隶书,作为书法和艺术相对较为复杂的书体,他根本不会写,一是功力不够,二是悟性稍差,三是缺乏做学问的沉静之心。一个想在书界成名的半吊子,有什么资格去诋毁那些艺术大家呢?
炳森先生落款用枕腕,也成了曹先生攻击的借口。岂不知,枕腕和悬腕,纯属个人习惯,写大字用悬腕,写小字用枕腕,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?再说,炳森先生对自己的作品精益求精,流落在社会上的真迹,绝无应酬之作。落款用枕腕,正说明刘先生为艺之严谨态度。不象曹先生落款用悬腕,这能说明什么问题,这难道是区分书法家功力的标准吗?
用曹先生自己的话说“自己亦届暮齿”之年,其书法水平亦不过从“初临”到他的好友华人德所说的“一直处于极品的临书状态。”还有什么出息!一生都在临一家之帖的曹先生,看到别人成名成家,看到别人的润格年年上升,心中颇有不甘,于是乎突发奇想,在作古之前用谩骂名人的办法引起书坛和社会重视,此心此为,用曹先生本人的话说,“恐怕只能招来嗤之以鼻了”正如《红楼梦》中王熙凤说的那样:任你小子计算鬼,喝了老娘的洗脚水。哀乎,曹先生!
12月 27th, 2007 at 10:31 下午
曹的米字还不是不错的,当然的确只是临米。
最令我不齿的,他为了诬蔑炳森先生,竟然与丑书小丑为伍,上窜下跳!!!
1月 17th, 2008 at 4:56 下午
曹先生并没有诬蔑刘小丑,他只是说了几句真心话而已。
4月 28th, 2008 at 11:23 下午
dzfvgv